关呼本村和将来要在虚拟世界各个开公司的人们的大事
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侵权问题
转自:花溪村版区
作者:任毅
首先,说一下这个贴子的由来,原本今天,不,是昨天上HIPIHI网站的时候,无意中看到星海的帮帮团,冰血的冰雪艺术协会,简单的精灵族等社团都拥有标志,后来我也想给我们花溪设计一个标志,我就上网查了查花溪这两个字,没想到查出来一个花溪集团,好像是搞房地产的,然后我就想到这虚拟世界的社团,组织,公司如果和现实世界重名了,那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出现,然后我就和AB讨论了这个问题。
基本上是这样的,用天津的狗不理包子举例子,我如果在我们村开个包子铺,也叫狗不理包子,AB跟我说,有可能被人家告。因为人家注册了。可现在虚拟世界成立公司可以去现实世界里的工商局注册么?目前不可以吧?那如果这样的话,在虚拟世界里开任何的公司都有可能被人告,原因是你开一个公司叫某某某有限公司,做的生意挺好,我知道了你这个公司的名称和标志,我去工商局注册一个同名同标志的公司,你肯定不知道吧。然后你就等着接法院的传票吧。我告你侵权。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在虚拟世界里开公司太郁闷了吧。随时等着被人家告啊?
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这样理解。我也不懂工商这块的法律法规。大家谁对这块了解或者有什么想法的话,来讨论一下。这关系到我们是等国家出台相关计算机网络虚拟物品财产价值的法律,还是等工商局承认了虚拟世界公司和现实世界公司享受同等法律权益待遇的事。不然HIPIHI将来最火的不是买卖了,是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