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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书,深刻的描述了数字科技给我们的生活、工作、教育和娱乐带来的各种冲击;有一本书,被时间与现实所充分检验;有一本书,影响了不计其数的人……这就是尼葛洛庞蒂的《数字化生存》。这本著作为他赢得了世界级的声誉。1996年7月,尼葛洛庞蒂被《时代》周刊列为当代最重要的未来学家之一。有关尼葛洛庞蒂,还有一个为中国网民所熟知的故事——那就是他在1996年对SOHU前身ITC的投资。
当我得知山人被《数字化生存》的中文版编译者胡泳老师邀请去北大新闻传播学院的“新媒体与社会”课程给研究生们讲课时,我很是期待,期待对互联网及新媒体观察深入的胡老师能够就虚拟世界的话题磨出新的火花。4月16日晚,我跟着山人再次走进了北大的课堂。胡老师在向学生们介绍HiPiHi的时候说到“有这样一种新媒体,叫虚拟世界,是现实之外的另一个世界,人们今后将要面对自己在虚拟世界与真实世界的两个角色……”
其实,互联网已经真真切切的改变了我们生活中的很多部分。从留下彼此的手机号码联络到如今的互问MSN/QQ/Skype号码;从排队在银行营业厅办理业务到如今方便快捷的网上银行;从当年众人评价中“痴人说梦”般的平民电子商务到如今阿里巴巴和淘宝上诞生的众多普通网商及卖家……世界已经在新科技的推动下以一种几何级的速度在变化、发展。实际上,如今人们的生活已然与互联网构筑的虚拟空间发生了太多交集。
这次,山人源于人们现有的数字化生存状态,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设——“虚拟化生存”,即指人们在现有二维互联网使用的基础上,将渐渐向着更具体验性与沉溺性的3D虚拟世界演化。3D虚拟世界将慢慢涵盖人们越来越多的生活部分,成为工作、学习、生活的另一个空间,虚拟化生存将成为一种趋势。
虽然现在3D虚拟世界的发展还仅仅呈现出一个雏形,但并不妨碍其从业者与推动者不断的思索。HiPiHi和山人在且行且思的过程中对3D虚拟世界的整体框架有了一个比较系统的自我认识。山人从3D虚拟世界的定义和起源讲起,谈到了虚拟世界中的几大类构成要素——“自然环境”、“人”、“物”、“货币”、“经济”。这几大要素环环相扣,对它们各自的定义与解读构成了HiPiHi 3D虚拟世界独特的世界体系。
其中,HiPiHi在用技术构筑自然空间、自然运行规律及自然万物的同时,最重要的是赋予了虚拟世界中每个参与者开放性的改造自然与进行创造的能力。这也一直是HiPiHi作为平台型虚拟世界与其它游戏型/社区型虚拟世界的重要区分。HiPiHi创世纪的“开天辟地”阶段,是对“创造自然”的形象描述。当时在大家的双手中诞生出了美丽的山川湖泊,树木草地……
有了“自然”后,虚拟世界也有了“人”,来自全球各地的数万名居民进入这个世界,用系统工具精心设计着自己的虚拟形象(Avatar),希望有个性化的自我表达。虚拟世界中的Avatar可以看作是二维互联网时代“ID”的进一步衍生,它以一种更加立体丰富的视角全方位的展现自我。在二维的互联网世界,网民们早已不仅仅满足于用设定个性化ID名称的方式来表达自己,而是选择用头像图片、签名档、QQ秀等多种方式来进行表达。而到了三维的虚拟世界,这种表达性得到了更加丰富的延伸——居民的Avatar不光能有一个基本的形象,而且能细致立体的调节体型、服装、妆容,甚至人体的动作与表情。如果说二维互联网更多与语言文字相关,人与人之间的第一印象多少有些理性与内在的话,那么三维互联网则更偏向于类似现实世界的复合体验,人与人之间的第一印象将来自于Avatar形象、动作、气质、语言等的复合感受。但与现实世界不同的是,在这个世界中你已不再受到现实的约束,而可以通过自己的创造,随意设计、改变与表现自己。谈到虚拟世界中的“人”,山人引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就是虚拟世界内的“人权”。他提出虚拟世界内的居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应包括:其对虚拟化身的所有权、财产权、自由迁徙权(能在各虚拟世界之间相互自由流动,其虚拟形象及虚拟资产等也应可以转移与流动)等。
“开放性”是HiPiHi所坚持的虚拟世界的最大特点之一。在“物”这方面,HiPiHi一直将“物”的创造权利开放给每一个居民,“用户创造世界(UGW)”一直是HiPiHi的坚持。因为从长远来说,只有给予千千万万个个体(个人用户与组织用户)在虚拟世界内创造的权利,这个世界才能真正实现无限的扩充与发展。“用户创造世界”,这就引出了两个话题:
(1) 第一,就是虚拟世界中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现有情况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虚拟社区为代表的模式,其中的物品由于多是供应商直接提供的,所以通常规定为供应商所有。而像HiPiHi和Second life这样的开放型虚拟世界,本身就鼓励用户创造与相互买卖,因此在其中肯定用户对其创造物的所有权。
(2) 第二,则是“用户创造”的内在机制激励问题,即用户为什么会持续创造?这就引出了虚拟世界中“货币”、“交易”和“经济”的概念。只有让用户在其中的创造能实现真正的现实价值才会有意义。山人认为,在虚拟收益可换来真实收益,大量交易频繁发生的将来,虚拟世界内的经济体甚至会成为现实世界中GDP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正是因为虚拟世界内将来会存在大量真实的交易行为、资产所属与社会关系,所以就决定了虚拟世界中人的“身份”应该确定,并可追溯。让居民的身份与其财产与信誉紧密关联。
当然,未来3D虚拟世界还将面对许多挑战。从数据隐私保护、虚拟资产保护、虚拟世界内知识产权的保护到内容风险及其监管……它们无一不是对这个新生事物的考验。然而对于新生事物来说,各式的考验是一种必然,“规范”与“标准”都是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建立与修正的。
在谈到定位时,山人提到HiPiHi的定位为平台型的虚拟世界,只规定好虚拟世界中的自然法则,而不去定义社会规则,社会规则开放给用户去定义,让其在社会中去发展演变。HiPiHi需要考虑的是如何让更多人和组织参与进来,如何以更加开放的模式构建一个完整的价值链和生态圈……
世界上,对未来趋势的预测、把握与思考在短期内必然会引发一些讨论与疑问,但在多年后看来,却常常会让人不禁感叹“这,不就是现在的现实!”虽然肯定不是每个对未来的预测都会真正实现,但也千万不要忽视任何一种预言与展望——因为谁也不能保证未来的方向。行走在3D虚拟世界开拓之路上的我们,坚持着相信未来有几个趋势将会渐渐清晰——以文本与信息为核心的二维互联网将向着表现形式更丰富、更具互动性的三维互联网转变;用户被动参与的网络游戏1.0将向着用户主动创造的网络游戏2.0演变;以离线为主要形式的虚拟现实将向着实时在线的体验方式转变;现实世界也将向着虚拟世界渐渐演变……